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5.15),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利金物联网智能产品及电源研制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中山市宝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泮沙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陶茂辉

联系电话: 767391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