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二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二期)

建设单位: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金昌工业 22 路(项目中心坐标:N22°34′44.17″,E113°19′31.52″),项目用地面积138552平方米,建筑面积60036.7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牙膏、牙刷、漱口水等日用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年产牙膏 11万吨、牙刷 1800 万打、漱口水2.5万吨。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颗粒物。实验室运行过程产生颗粒物,颗粒物经实验室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末 SLS 包装物;洗干净的过氧乙酸包装物;清洗干净的酸碱消毒剂空桶)、危险废物(过氧化氢包装物、磷酸包装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金昌工业 22 路

联系人:梁荣勋

电话:0760-23786635

电子邮箱:rocky_leung@darli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