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5月30日,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33号(经纬度为东经113°28′15.712″,北纬22°42′30.830″),主要从事门把手、首饰、通信器材配件、门锁等加工生产和销售,年生产家电配件20万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改项目用地面积1848平方米。

项目定员5人。项目每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标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项目技改新增生产用水主要是水帘柜用水和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用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色度、石油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喷漆、烘干工序和燃天然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SO2、NOX和烟气黑度。在喷漆、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漆雾和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水帘过滤收集,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收集效率为95%,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80%以上、颗粒物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燃烧机燃烧产生燃天然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烟气黑度。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同时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项目对风机、泵等除设置减振基础上,再设置隔音罩进一步降低噪声。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处理

(2)危险废物收集后转移至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33号

联系人:余少杰

电话:139281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