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横栏镇永谊六路 2 号第二幢首层之一,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6′8.26″,北纬:22°32′37.2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生产及销售。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班8小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横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标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中山市宝绿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定期转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VOCs、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人工擦拭工序会产生擦拭废气(VOCs、甲苯、二甲苯、颗粒物、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充分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材料,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处理

(2)一般工业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收集后转移至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永谊六路 2 号第二幢首层之一

联系人:彭总

电话:18022162378

电子邮箱:11208017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