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财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财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财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财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头镇低沙泵站边 (岑辉尧建筑物)(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 22°44’15.05″,E113°18’27.47″),项目主要项目从事生产、销售再生粗骨料(碎石)99995t/a。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新建后项目用地面积2640平方米。

项目定员15人,厂内均不设食宿。项目每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不设洗手间和厨房,不产生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破碎、除头、震筛工序废气,项目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厂房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对噪声的阻隔能起到一定作用;本项目靠近敏感点一侧不设高噪设备;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和砖块,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处理

(2)一般工业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财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南头镇低沙泵站边 (岑辉尧建筑物)

联系人:霍小姐

电话:1379400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