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天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天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天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天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2号之二(经纬度为东经113°26′56.49″,北纬22°42′16.72″),主要从事平纹布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3000吨。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新建后项目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

项目定员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标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定型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含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定型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冷凝+静电吸附工艺+2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同时在噪声较大的染纱机和烘干机风机等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项目对风机、泵等除设置减振基础上,再设置隔音罩进一步降低噪声。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和废包装桶。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处理

(2)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3)废包装桶和废油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天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2号之二

联系人:胡生

电话:1392333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