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搬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由于原生产时建设的生产线无法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现企业拟在中山市三角镇锦城路35号进行重新建设,迁建后新设置4条自动电镀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生活污水;②电镀理废气等;③各类生产设备噪声;④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资料,通过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防治效果如下:
1、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输送至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专置污水管网排入三角镇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废气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气等,收集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对高噪声源作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经厂房阻隔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或出售到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应加大对固废的管理和利用力度,避免或减小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锦城路35号,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要求,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三角镇总体规划、高平化工区规划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选址合理。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获取的方式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搬迁技改扩建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1、网络链接的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www.zsmshb.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zsmshb.com/
2、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向以下单位或联系人咨询:
①评价单位:中山市美斯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5766386179
②建设单位: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25379302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0年2月18日至3月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