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雾霸实业有限公司扩建生产香水喷雾泵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雾霸实业有限公司扩建生产香水喷雾泵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雾霸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雾霸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阜港大道文安工业区雾霸实业有限公司(N22°38’23.88″,E113°22’13.43″),项目用地面积11056.4平方米,建筑面积643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喷雾器喷头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香水喷雾泵225200万个。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阜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标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非甲烷总烃、甲醛、苯、臭气浓度。注塑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苯、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条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同时在噪声较大的钻孔机等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项目对风机、泵等除设置减振基础上,再设置隔音罩进一步降低噪声。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材料,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处理

(2)一般工业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收集后转移至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雾霸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高平工业区化工园内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1372734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