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竣工日期(2021年7月31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8月1日-2022年8月1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
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城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33号(经纬度为N22°42′30.83″,E113°28′15.71″)。鸿城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获的原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3]94号),目前已完成了该项目的分期验收。
鸿城公司于2019年进行了1次技改扩建,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角)环建表[2019])0068号,2019年11月11日)。
本次技改主要將原有工艺对镀后半成品进行喷漆保护工序技改为喷粉保护工序,取消水帘柜,同时新增喷粉柜和喷粉后燃天然气固化炉,技改工序增加员工人数,其余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均不改变。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期技改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UV光解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经粉尘柜收集后经过通过单独排气筒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直接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厂房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对噪声的阻隔能起到一定作用;本项目均选低噪声型生产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不设高噪设备;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针对固废产生的情况,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喷粉区沉降的粉尘。项目收集后交由回收商上门处理。。
(3)危险固体废物:废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固体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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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33号
联系人: 姚经理
电话:1392537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