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翠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翠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翠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翠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番中公路三角路段6号(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 22°41’42.22″,E113°29’31.84″)项目用地面积29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年产骨料1:22813t/a;骨料2:31053t/a;骨料3:14697t/a;骨料4:28293t/a;泥饼:11278t/a。项目东南面为空地,西南面为废弃建筑物和空地,西北面为空地,东北面为洪奇沥水道,项目定员20人,均在厂内住宿,设厨房煮食。项目每年生产340天,每天生产约24小时,项目夜间不从事破碎生产及装卸作业。

建设规模:项目为分期验收。

项目本期建设的生产设备及对应的治理设施已经安装完成,且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2000MA559CWN45001U,有效期限:2021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出处理设施处理后尽数回用。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运输废气、装卸废气、堆场废气、一破、二破、三破、筛分传输废气、喂料、出料废气、食堂油烟。

对于汽车运输废气、装卸废气、堆场废气、喂料、出料废气,项目在项目厂界加装喷雾抑尘装置,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对于厨房油烟废气,项目收集后利用运水烟罩+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对于一破、二破、三破、筛分传输废气。项目收集后利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厂房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对噪声的阻隔能起到一定作用;本项目均选低噪声型生产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不设高噪设备;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针对固废产生的情况,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即年产生1.5t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及时处理。废纸、包装物、塑料瓶、玻璃瓶等可以充分回收利用的进行分类收集,交付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其他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外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2)危险固废:主要是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项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3)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产收集的粉尘。该部分粉尘在生产过程中尽数回用到产品,作为产品出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翠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番中公路三角路段6号

联系人:梁洪标   电话:1370245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