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新建及技改扩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竣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3月16日-2022年3月15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鸿城电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鸿城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33号。该公司于2003年获中山市环保局批文《关于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3]51号),并于2009年进行了1次变更,2010进行了2次变更,并于2013年进行了1次技改,2019年进行了1次技改,依次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文《更正固体危险废物产生量》 ( 中环建登[2009]02443号)、《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法人代表 环境影响登记》( 中环建登[2010]00115号)、《更正固体危险废物产生量》(中环建登[2010]03329号)、《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3] 94号)。
鸿城公司主要从事,门把手、首饰、通信器材配件、门锁等加工生产和销售。用地面积为13334平方米,项目投资1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年产门把手800万件、门锁600万件、首饰3000万件、家电配件67万件、通信器材配件1 3000万件、通信器材配件21000万件、电器元件2000万件。
鸿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工件的大小,对1#、2#、3#手动五金线、4#手动首饰线、5#、6#塑胶自动线、7#电子五金线的槽体尺寸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厂水洗槽、同种类镀槽总容积与《中山鸿城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建书[2013] 94号)中所列的相应槽体总容积相比有所减小。除生产设备的数量和规格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外,生产的产品与原环评审批情况一致,项目主镀槽规格不增加,项目选址不变,镀种类型不变,主要生产工艺不变,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不变,废水、废气处理工艺不变,排气筒增高,不新增废水排放口。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洪奇沥水道。
生产废水:本项目电镀废水分类收集后经专门输送管排入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60%回用作为生产用水使用,其余尾水经排污管道排入洪奇沥水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电镀废气、喷漆废气、燃天然气废气、粉尘废气,分别处理如下:
①电镀废气
项目电镀车间生产过程主要产生酸雾废气,其酸雾主要包含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和氰化氢,以上酸雾的集气方式均采用镀槽侧上方吸风方式,在每个产生酸雾工序均安装侧边吸风装置。铬酸雾首先通过网格方式回收铬酸,经网格回收后再和其他酸雾一起,集中到酸雾吸收塔集中处理后排放。
②喷漆废气
喷漆过程产生喷漆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含苯、二甲苯、甲苯)、总VOCs(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抽气设备收集至车间顶部采用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柱处理后排放。
③燃天然气废气
建设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烘干炉染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该部分燃天然气废气收集后直接排放。染物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 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厂房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对噪声的阻隔能起到一定作用;本项目均选低噪声型生产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不设高噪设备;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废物暂存间地面 均做了水泥硬化处理和防渗措施,场地周边均设有围堰,可防止渗漏液外溢,具备防风、防 雨、防渗滤功能。
其中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分别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鸿城电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33号
联系人:余总
电话:139281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