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搬迁技改扩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竣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4月1日-2022年4月1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搬迁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铃木东新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锦城路35号,中心坐标:E113°28’11.31″N22°42’28.98″,属于中山市三角高平化工区电镀定点基地范围内,搬迁技改扩建后,拟设置4条自动电镀生产线(分别为:1条连续镀镍金锡自动线、1条连续镀镍金锡铜自动线、1条连续镀钯镍金锡自动线、1条连续镀镍金银锡铟自动线),对铜带及端子进行加工生产,年加工铜带约360万米、端子约4.05亿个;工件总电镀面积135.79万m2/a;产生生产废水133t/d。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条连续镀镍金锡自动线、1条连续镀镍金锡铜自动线、1条连续镀钯镍金锡自动线的建设,目前剩余1条连续镀镍金银锡铟自动线未进行建设,留待下期建设;

项目本期建设的生产设备及对应的治理设施已经安装完成,且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2000663367380W001P,有效期限:2021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电镀镍废水、含氰废水、混排废水,分类由专制管道排入三角镇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经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由一根30m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氰化氢收集后经过碱性次氯酸钠溶液喷淋塔处理后经过另外一根30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厂房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对噪声的阻隔能起到一定作用;本项目均选低噪声型生产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不设高噪设备;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针对固废产生的情况,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原材料包装物、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其中一般原材料包装物、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交由回收商上门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由设备的保养公司进行更换并回收处理。

(3)危险固体废物:含镍化学品废包装、含氰化学品废包装、酸碱化学品废包装、废封孔剂桶、槽渣、废滤芯、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转移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铃木东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锦城路35号

联系人: 陈经理

电话:13925379302